《河上公老子德經》

河上公章句第四 | 玄用第六十九

用兵有言: 陳用兵之道。老子疾時用兵,故託己設其義也。 吾不敢為主而為客, 主,先也。不敢先舉兵。客者,和而不倡。用兵當承天而後動。 不敢進寸而退尺。 侵人境界,利人財寶,為進;閉門守城,為退。 是謂行無行, 彼遂不止,為天下賊,雖行誅之,不成行列也。 攘無臂, 雖欲大怒,若無臂可攘也。 扔無敵, 雖欲仍引之,若無敵可仍也。 執無兵。 雖欲執持之,若無兵刃可持用也。何者?傷彼之民罹罪於天,遭不道之君,愍忍喪之痛也。 禍莫大於輕敵。 夫禍亂之害,莫大於欺輕敵家,侵取不休,輕戰貪財也。 輕敵,幾喪吾寶。 幾,近也。寶,身也。欺輕敵者,近喪身也。 故抗兵相加, 兩敵戰也。 哀者勝矣。 哀者慈仁,士卒不遠於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