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河上公老子德經》

河上公章句第四 | 守微第六十四

其安易持, 治身治國安靜者,易守持也。 其未兆易謀, 情欲禍患未有形兆時,易謀止也。 其脆易破, 禍亂未動於朝,情欲未見於色,如脆弱易破除。 其微易散。 其未彰著,微小易散去也。 為之於未有, 欲有所為,當於未有萌芽之時塞其端也。 治之於未亂。 治身治國於未亂之時,當豫閉其門也。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; 從小成大。 九層之臺起於累土; 從卑立高。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。 從近至遠。 為者敗之, 有為於事,廢於自然;有為於義,廢於仁;有為於色,廢於精神也。 執者失之。 執利遇患,執道全身,堅持不得,推讓反還。 是以聖人無為故無敗, 聖人不為華文,不為色利,不為殘賊,故無敗壞。 無執故無失。 聖人有德以教愚,有財以與貧,無所執藏,故無所失於人也。 民之從事,常於幾成而敗之。 從,為也。民之為事,常於功德幾成,而貪位好名,奢泰盈滿而自敗之也。 慎終如始,則無敗事。 終當如始,不當懈怠。 是以聖人欲不欲, 聖人欲人所不欲。人欲彰顯,聖人欲伏光;人欲文飾,聖人欲質朴;人欲色,聖人欲於德。 不貴難得之貨; 聖人不眩為服,不賤石而貴玉。 學不學, 聖人學人所不能學。人學智詐,聖人學自然;人學治世,聖人學治身;守道真也。 復眾人之所過; 眾人學問反,過本為末,過實為華。復之者,使反本也。 以輔萬物之自然。 教人反本實者,欲以輔助萬物自然之性也。 而不敢為。 聖人動作因循,不敢有所造為,恐遠本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