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河上公老子道經》

河上公章句第二 | 還淳第十九

絕聖 絕聖制作,反初守元。五帝垂象,倉頡作書,不如三皇結繩無文。 棄智, 棄智慧,反無為。 民利百倍。 農事修,公無私。 絕仁棄義, 絕仁之見恩惠,棄義之尚華言。 民復孝慈。 德化淳也。 絕巧棄利, 絕巧者,詐偽亂真也。棄利者,塞貪路閉權門也。 盜賊無有。 上化公正,下無邪私。 此三者, 謂上三事所棄絕也。 以為文不足, 以為文不足者,文不足以教民。 故令有所屬。 當如下句。 見素抱樸, 見素者,當抱素守真,不尚文飾也。抱朴者,當見其篤朴,以示下,故可法則。 少私寡欲。 少私者,正無私也。寡欲者,當知足也。